1.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复合抗氧剂的要求、实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由抗氧剂3052与丙抗氧剂2246复配而成的复合抗氧剂,主要用于合成树脂、弹性体、粘合剂、聚合物混合物等作为抗氧化剂。
抗氧剂3052化学名:2-叔丁基-6(3-叔丁基-2-羟基-5-甲基苯基)甲基-4-甲基苯基丙烯酸酯
分子式:C26H34O3
相对分子质量:394.50
抗氧剂2246化学名:2,2’-亚甲基双(4-甲基-6-叔丁基苯酚)
分子式:C23H32O2
结构式:358.54
2.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章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断方法。
GB/T 11409-2008 橡胶防老剂、硫化促进剂试验方法。
JJF 1070-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3.要求
3.1复合抗氧剂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指标
表 1技术指标
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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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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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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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色粉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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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品初熔点℃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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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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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热减量%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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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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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份%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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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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筛余物(200目筛)%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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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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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氧剂2246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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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±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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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氧剂3052含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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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±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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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试验方法
4.1. 外观的测定
目测。
4.2干品初熔点的测定
将做过加热减量试验的样品随后做熔点试验,按GB/T11409-2008规定的熔点测定方法进行。
4.3加热减量的测定
按GB/T 11409-2008规定的加热减量测定方法进行。
试样加热保持温度为80℃,2小时。
4.4灰份的测定
按GB/T 11409-2008规定的灰份测定方法进行。
试样在高温炉中保持温度为700℃,2小时。
4.5筛余物的测定
按GB/T 11409-2008规定的筛余物测定方法中的干法方法进行。
4.6含量的测定
色谱法
5.检验规则
5.1. 出厂检验
复合抗氧剂由生产厂质检部门进行检验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复合抗氧剂都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5.2. 组批与抽样
5.2.1.组批
以附有同一质量合格证的质量均匀的产品为一批。
5.2.2抽样
每批产品按10%的件数取样,小批取样时不能少于4件,用取样器通过3/4料层取样。将所取样品迅速混匀按四分法缩分,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、带磨口塞的棕色瓶中。瓶上贴标签,注明:产品名称、批号、取样日期。一瓶送质检部门检验,另一瓶保存两个月备查。
5.3判定规则
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应从同批产品中重新抽取两倍的样品,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,复检结果如还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6.1标志
复合抗氧剂包装袋上应有清晰的标志,内容包括:产品名称、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(批号)保质期、净含量。
6.2包装
产品包装采用内衬避光聚乙烯袋,外袋为内衬聚丙烯的牛皮纸复合袋进行包装,内袋扎口,外袋缝包。按每袋20kg包装。
6.3运输
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、防止日晒、防破裂。
4.贮存
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干燥的室内。产品自生产日期起,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二年。 |